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31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巴南市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巴南市金融监管局报[2025]5号)显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分公司未使用按照规定核准或登记的保险条件和保险费率,制作或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和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件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管局巴南监管分局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分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保险公司陈勇(时任总经理)受到谴责并罚款2万元。原文如下。
(编辑:田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