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变相分包”的做法导致劳动者从事同样的工作,但其权益却得不到保障。专家指出,责任差异是一些公司选择“变相外包”的直接动力。滥用分包用工行为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劳动力的稳定。工人日报记者在此前的报道中发现,不少合同工面临着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的情况。待遇、制度权限、职业发展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后续调查发现,这一现象背后,部分企业打着“外包”的幌子,实行LTO劳动用工管理“变相外包”,以规避法律风险、降低人员成本。结果,工人们不再享受在从事相同工作的同时保护他们的权益。什么是“变相分包”?王高,一名数据库程序员,曾在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分包商五年,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原来与他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破产后,互联网公司安排他调到新公司,以节省培训新员工的费用。虽然职位内容没有变化,但月薪却大幅下降。 “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转包行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助理法官赵明阳告诉记者。外包一般是指企业将核心业务以外的任务外包给外部组织的模式。承包商雇用自己的员工来执行公司承包的工作。公司与公司建立了合同合作关系属于公司,公司不负责管理承包商员工的日常运营。然而如今,为避免法律责任、降低人事成本,不少企业打着“外包”的幌子,将与正式员工从事同样工作的员工外包出去,接受同样的劳动用工管理。 “与劳务管理相伴的外包可以称为‘隐蔽外包’。”赵明阳说。刘亚的经历也是这种假外包、真雇佣的典型例子。 2020年,刘娅与一家私营公司签订了聘用合同,并转到了另一个部门,并被派到了小队。由于他的出色表现,他的顶头上司口头承诺让他成为一名正式球员。接下来的两年,刘亚的作息时间和工作节奏都由这个单位掌控,与全职员工基本相同。但他只拿到底薪,机会有限,没有食堂饭卡,工资比同级别全职员工低三分之一。一路上,她承包的私营公司破产了,她接受了这笔交易,与单位签订了一份“雇佣合同”。 “有些外包劳务实际上已经接近派遣工了。”赵民阳表示,员工派遣是指企业使用和管理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员工,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外包”和“派遣”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但现实中两者的界限往往很模糊。赵民阳指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外包购买按完成工作量结算的“工作”,追求劳动成果。派遣临时工涉及购买“人”,按照人数和工作时间付费,购买的就是“人”。e 劳动过程。 2014年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对劳务派遣作出了如下规定:临时工占企业用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为了克服这一限制,一些公司正在转向外包而不是临时工。相关研究显示,除了合同工制的高级管理和销售岗位外,一些企业将餐饮物流、保安保洁、仓储物流等低层次重复性体力和季节性工作全部外包。维权难:假外包、真就业、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由于用工方式的不同,分包、派遣工的法律责任也有很大不同。”赵明阳表示,在实际外包中,采购部门与工人并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在调度中对劳动者来说,用人单位给被辞退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避免与“变相招聘”混淆,《派遣用工暂行规定》规定,用工单位以承包、分包等形式派遣用工方式使用用工的,视为派遣用工。他澄清说,它将被如此对待。界定“虚假”的关键在于对雇佣管理事实的审查,而这也正是司法实践的复杂性。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在法庭上揭开“变相分包”的面纱,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业务关系,是维权的第一道关卡。 “用工管理的有无具体体现在考勤、工资发放、工作方式等方面。”卢开复 云南鼎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翁律师事务所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三者同时满足,基本可以认定存在雇佣管理。”卢开复先生列举了有效维权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单位门禁卡、业务通讯记录、考勤记录等。然而,现实中,许多外包员工意识到,除非他们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否则他们雇用的外包公司没有法律地位。目前,承包商有多种类型,包括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经营的承包商、由具有一定资质的临时工派遣公司雇用的承包商以及由没有资质的公司和个人雇用的承包商。不符合雇主资格的承包商不能为其分包雇员提供工伤赔偿保险,并且在发生伤亡或其他事故时通常可以免除责任。许多外包员工不愿意诉诸法律即使他们的权利和利益受到损害,也要保护他们的权利。 “有一份工作真好。谁愿意千方百计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尽管换了“雇主”、降薪,王高还是无奈地决定接受。风险和成本的重复计算 “责任差异是一些企业选择‘隐性外包’的直接动因。”劳动法顾问白永义分析称,企业通过签订“外包合同”,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用工管理风险转移给外包公司,而外包公司往往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企业为何冒着法律风险选择“虚假外包”模式?其背后的原因不仅是为了规避责任和风险,也是出于经济考虑和管理灵活性。白永亮分析,企业选择外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聚焦核心竞争力,剥离来自非核心业务。第二是风景。应对气候变化,快速灵活调整人员,优化人员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然而,“成本第一”的心态导致了扭曲。这确实是就业市场的一个选择。白永亮表示,很多企业选择外包商的标准不是“谁更符合标准”,而是“谁更便宜”。在价格卷入竞争下,服务商为了生存,只能不断降低成本来保护劳动者权益,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企业是外包的,工人的权利不能‘外包’。”改变这种状况的关键是企业增加对劳动法律和制度的了解白荣说,要自动创建合规系统。他建议企业根据发展实际,建立分层分类的用人制度。坚持业务和核心岗位直聘,确保员工队伍稳定。为互补和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引入企业外包,并无论流程如何管理结果。临时、补充、替代岗位的,依法使用临时工。滥用合同工不仅直接侵犯劳动者权益,导致劳动关系不稳定,而且容易引发劳动争议,扰乱劳动力市场秩序。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队伍的总体稳定。从组织层面规范外包用工,鼓励企业履行核心责任,依法依规用工l 需要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我将继续密切关注这篇文章。 (部分受访者为化名) 本报记者 王贤如 本报实习生 霍家玉 张仁瑞 《劳动日报》(2025年11月24日第6页)
(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