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加强民事检察官的监督”:突出抗议活动,更好运用法律监督手段对抗议活动进行监督

如何“有效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把抗争活动放在突出位置,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对抗争活动_中国经济网-国民经济门户网站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围绕“切实加强民事检察监督”的号召,新的一年民事检察工作要发展哪些课题? “我们将坚持突出抗议活动,更好运用法律规定的抗议方式,加强对事件的后续持续监管,确保监管的严格性。” 2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厅厅长兰向东作为嘉宾出席“继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程实践”活动,学习思考实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要加强和深化法治思维。”以“保障民生”专项任务为总体着力点,密切监测重点领域、监测重要关系、监测工作成果、监测悬而未决问题,全面推进民事检察工作,积极回应蓝向东向记者提出的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具体来说,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梳理重点领域,聚焦特殊群体,解决突出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化“保民生”专项行动,重点关注食品卫生、社会保障、医疗保健、消费等领域,重点关注受家暴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特殊群体,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虚假诉讼等问题,制止不公正处决,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开展为民检察工作。二是密切关注重要关系,推动司法程序实质性公正,强化量刑结果监督,支持依法正确司法裁判,突出抗诉突出地位,维护审判既判力,强化依法抗诉。三是密切关注运行成果,以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民事检察监督,重点加强对财务安排不当、执行执行拖延、选择性执行、执行资金物资管理无序等问题的监督,加快国家执法监督与法律法规的交流。检查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事执法的监督,我们认为巡视部门要加强有效监督,四是认真监测未解决问题,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力,深入研究发现重点领域虚假诉讼特征,加强与人力资源部门、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的配合。不缴纳养老保险。
(编辑:朱晓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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